清代国子监原有南学一处,雍正九年(1731年)创设,是为国子监学生学习住宿之所。然关于南学发展演变迄今无人做系统之阐述,概皆因史籍所载多属寥寥,乾隆、道光两朝《钦定国子监志》亦不详明。笔者不揣冒昧,搜求史料,网罗旧闻,亦可略见其梗概,试为钩沉之。
一、南学的创设和乾隆时期的发展
清代康雍两朝,国子监得到皇帝的重视而不断发展,皇帝不仅多次视学,还下令修葺讲堂、学舍。雍正五年(1727年),八旗子弟就学者众多,官学已不能容下,皇帝应允了时任顺天学政孙嘉淦的奏请,分给八旗官学学舍。到了雍正九年的时候,国子监也面临着同样的学舍不足问题。“太学生名为坐监肄业,率假馆散处。遇释奠、堂期、季考、月课,暂一齐集。监内旧有号房五百余间,修圮不时,且资斧不给,无以宿诸生。”据孙嘉淦《请给官房疏》的记载,那时各省的拔贡云集京师,有一部分依靠教书或投亲在外居住,而大部分还是必须在监居住的,这部分约有三百多人。可是国子监六堂只是用来上课的地方,监内无法提供住宿和休息的处所,所以这些拔贡们大多在国子监附近租住民房。恰逢国子监门外街南至方家胡同有一处闲废的官房无人居住。这处官房距离国子监不过数步之遥,旧有二百余间,当时仅存一百四十二间,无论从距离上还是从面积上来讲都恰好适合当做学舍之用。于是当时已升任国子监祭酒的孙嘉淦奏请“将此官房赏给国子监衙门。臣等即于皇上每年赏给公费银两内动支,修葺完好,令拔贡及助教人等居住其中,就近肄业。”雍正皇帝“将毗连国子监街南官房一所,赏给本监,令助教等官及肄业生等居住,是为南学。”这便是南学的创设由来。
南学设立之后,以在国子监就读的士子群体来划分,“在学肄业者为南学,在外肄业赴学考试者为北学。”这就是说,大部分士子居住和学习都在南学这片学舍,顾名思义,因这片学舍在国子监之南。还有一部分士子在外居住学习,但考试的时候需要回到国子监去赴试,所以国子监衙署即被称为北学。
乾隆初年开始,南学逐渐发展并走向完备。乾隆治国重视儒术,一向看重儒家士子的培养,尤其留意太学的建设,他“以大学士赵国麟、尚书杨时、孙嘉淦领太学事,官献瑶、庄亨阳辈综领六堂,世号‘四贤五君子’。”设博士满汉各一人,执掌阐明经说,教授士子,考校他们的课程文章,并协助六堂助教、学政和学录共同经理南学事宜。
一方面,南学作为学舍,其建筑格局很快定型并渐有改进。由于是在原有官房的基础上修葺而成,所以南学主体建筑基本上都是四合院的形式,从方向上看与国子监平行,坐北朝南,房屋数量大,规模完备。南学大门南向,在方家胡同,门上悬额“竖书‘钦赐学舍’”,门内有耳房。主体建筑分公所和六堂两部分,由南学大门内折而西,即为祭酒司业公所,处南学中部。六堂分列东西,“东为率性、修道、广业,西为诚心、正义、崇志,分门出入。直北有复道,后为总门一间。门侧房一间,门者处之。门外隙地一区,东西广二十余丈,南北长三丈许,周缭以垣,垣中有门,与公廨周垣相对。”公所和六堂皆南向,六堂“東西序各三楹,耳房各一楹” ,“凡各堂正屋助教学正学录居之,东西序及号舍肄业诸生居之”。曾经有学者统计,其中公所共十六间,率性堂共二十七间半,修道堂三十间,诚心堂四十间,正义堂三十间,崇志堂二十九间半,广业堂二十七间半。部分院落植有桑槐,其中率性堂有槐树两株桑树一株,修道堂后院桑树一株,西院槐树两株,诚心堂桑槐各一株,正义堂槐树一株,公所槐树两株,共十一株。在国子监和南学的交通上,自从赐给南学后,就在国子监前门照壁的左边开了个便门供出入,但尚不能通车。“乾隆二十三年重修国子监,乃于照壁左右立栅栏门以通车舆,又于集贤门左右墙间各立栅栏门。自是从东直达署内不必由集贤左门进矣。”南学建筑的逐步完善和正常运转,加之乾隆四十九年辟雍的建成,使得“国学规制斯为隆备”。历经清代中后期一百多年,南学除了房屋时有倾倒坍塌,不断修缮外,其整体建筑格局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另一方面,南学的学制也逐渐详备完善。南学设立后,采用宋儒胡瑗经义、治事分斋教课的方法,“明经者,或治一经,或兼他经,务取《御纂折中》、《传说》诸书,探其原本,讲明人伦日用之理。治事者,如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之类。或专治一事,或兼治数事,务穷究其源流利弊。考试时,必以经术湛深、通达事理、验稽古爱民之识。三年期满,分别等第,以示劝惩。”乾隆三年(1738年),时任刑部尚书兼领监事的赵国麟就意识到“南学学规向来并未奏明,诚恐日久渐弛以致诸生罔知遵率”,建议乾隆裁汰在外读书不住南学的学生,并要拟定学规另行呈报。他的建议很快得到乾隆皇帝的批准,“裁去外班一百二十名,止留内班一百八十名,俾诸生安心肄业。”乾隆四年,赵国麟又对教师队伍做出要求,规定学正学录六堂助教应当严格考核士子的课程。任课教师不论是专教一门的、轮班教授的还是居住在南学的,教导士子“必须朝夕讲诲,稽其课程,察其勤惰,辨其优劣,禁其浮嚣”。凡是认真执行的教师予以记功,京察时列为优等,荒于职守者重则立即参奏,轻则予以记过,京察列为下等。又分别设内班画到簿和器用簿。内班画到簿由博士厅和六堂轮流掌管,每月的初一和十五由博士到南学值日,其它日子则由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分别值日。值日教师负责在每日清晨的时候集齐士子在内班画到簿上画到,画到后士子们可以不限学科的向教师提问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凡是临时有事无法画到者必须注明请假缘由、日期时刻,无故缺席者罚改为外班。画到簿在每月的月底呈交绳愆厅备案。器用簿由典簿厅掌管,详细记载南学一切用具器物及其所在地,皆盖有公章备案。同年,赵国麟又奏增南学规条。学规规定:一、在学学生出入南学应严格限制并必须登记事由,月底由监丞呈送祭酒司业查核,凡肆意出入以致屡次旷课的学生勒令退学,凡包庇学生隐瞒不报的堂官记大过;二、教导士子首在行为端正,凡有剽窃文章者一经发现即行勒令退学;三、严格把关学生请假的审批,以前不论请假长短学习期限都可以累积,现在以请假事由轻重酌情给予假期,超期者不得累积;四,监生的录取更加详明审慎,选择学生要以文章品行为主,年少轻佻及年老衰迈者一般不予收录;五、考核课程应有明确的准则,以前月考仅试四书五经,现今教学既然实行经义、治事两分之法,那么“嗣后季考、月课,出《四书》题一道,《五经》讲义题各一道,治事策问一条”,以此考察学生的实学水平;六、考试区分优劣等第,以前成绩仅分一二三等,错误百出的试卷也列在三等末尾,如今谬误众多的试卷列为附三等,屡次都考附三等的考生即遣返原籍,开缺别补。
乾隆皇帝对南学士子寄予厚望,曾作《训饬士子文》一篇。史载:“御制‘训饬士子文’石刻,乾隆五年十一月御笔,钤宝二,曰‘乾隆御笔’;曰‘所宝惟贤’,立石在南学率性堂正中柱间。碑,阴刻。”其文曰:“成均课士之道,惟贵躬行实践,不在多立科条。如徒视为具文,虽再增条款,又复何补?是惟在国子诸生自知黾勉,则古称先务期明体达用之儒,勿役役于禄位功名之念。而司训课之责者,又复善为诱掖,切加劝惩,则辟雍钟鼓,教化聿兴,而珪璋特达之士,亦从此辈出矣。”于此文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出乾隆皇帝想表达的三点想法:一是士子读书学习贵在躬行实践、致力实学,而不是困于科条;二是在学士子也应自知自勉,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做明体达用之人,而不是醉心功名利禄;三是教师要善于诱导,切实奖惩。做到了这三点,自然教育振兴,人才辈出。而从此文刻石立于南学率性堂正中,以及其上 “所宝惟贤”四字钤印,又可看出乾隆皇帝对南学士子的期许之情和盼望人才的切切之意。为此,乾隆皇帝为南学配备了强大的师资队伍,“六堂讲师,极一时之选。举人吴鼎、梁锡玙,皆以荐举经学授司业。进士庄亨阳,举人潘永季、蔡德峻、秦蕙田、吴鼐,贡生官献瑶、王文震,监生夏宗澜,皆以潜心经学,先后被荐为本监属官。分长六堂,各占一经,时有‘四贤五君子’之称。”当时南学师生人才济济,皆刻苦学习,力求精进,并讲求实学,品行端正,达一时之盛。作为国子监新的教学和住宿区,可以说南学的创设及发展完备,使得国子监进入到了有清以来培养人才最为兴盛的时期。
二、嘉道之后的渐衰与同光时期的整顿
乾隆之后,国子监尚能维持往昔的繁荣局面,嘉庆皇帝继承了乃父乾隆遗意,仍旧重视教育,兴学育才,对于最高学府国子监也倾力扶持。早在乾隆在世的时候,嘉庆皇帝即于嘉庆三年临雍讲学,为国子监生增广乡试中额。所以国子监在乾隆去世后的嘉庆时期仍延续了之前形成的周详完备的格局和学制,当然南学也不例外。彼时国子监南学仍是人才荟萃之地,整个清朝还处在日益崇尚文治的氛围之中,士子们仍奋发向学,刻苦磨砺。但比起南学创设之时,毕竟历时已久,南学房屋已多有损坏。嘉庆七年(1802年),御史曹锡龄上《请修南学疏》即讲到南学年久失修,加之雨水渗漏,房屋坍塌者甚多,士子栖身多有不便。嘉庆便下诏命总理工程处督修。
道光时期,国子监开始走下坡路,南学的局面日益下滑,只能勉强维持。众所周知,清朝的中衰始于乾隆,嘉庆虽试图补救却也无力挽回,道光朝则是清朝衰象剧显之时。此时政治腐败、白银外流,加之用兵西陲,国库空虚,道光皇帝虽勤政图治、克勤克俭,但依然积重难返,收效甚微。尤其是道光二十年开始的鸦片战争,直至道光二十二年签署《南京条约》,成为中国历史上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的分水岭。在这样整个王朝全面衰落的大背景下,国家的最高教育机构国子监也深受影响。道光皇帝虽重视教育,了解人才是治国之本,道光三年也曾临雍讲学,但在国力日衰的境况下,却再也没有余力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重振国子监的辉煌。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在国子监所辖八旗官学连年学风颓废、有名无实的情况下,道光帝甚至“核减教习月费学生膏火”。相比之下,在以节俭出名的道光帝时期,国子监南学的经费没有被削减而能够勉强维持下来,已是万幸。虽说如此,但随着整个清王朝白银的不断外流,货币贬值已现端倪,南学师生到手的银两购买力逐渐下降,日子已不如原来好过,而且南学的运转随着日用消耗,必定日久生弊。
最显著的就是房屋建筑的损坏日益严重,维修却不及时。南学讲堂及住房在嘉庆七年总理工程处勘估休整后,历时三十年并未大修,凡房屋损坏只是遇有零星段落小修小补一下。至道光八年,南学六堂、公所及各处房屋均已损坏情形甚重,国子监曾咨行工部派员估修,但预算在千两以上,道光就因拮据到拿不出这笔钱而作罢。到了道光十三年(1833年),时任管学大臣李宗昉便不得不上书称“所有六堂并公所各处房间情形,较前次所报加甚,似修葺未便再延,”认为若再拖延不修,则难以继续使用,造成士子无读书之所的局面。在这样急迫的情况下,道光帝才勉强予以修整,但修整并不彻底,有不少缓修之处。至道光三十年(1850年),管学大臣特登额再次奏请“南学学舍亟应修葺、请旨饬部勘估办理”。此时距上次勘修又已过去十余年,上次缓修的房屋多已倾斜,上次已修的也多有渗漏,均难以用于住宿。但修理费用的预算又在千两以上,工部未便擅自做主,只得由国子监再次禀明节俭的道光帝:“六堂学舍并公所房座,除大木材料尚属坚实可用均毋庸更换外,其各房间墙垣倾颓、瓦片脱落、门窗损坏,以及料物不齐应行添补之处,现在情形较重,若不及时修葺,日久敧圯愈多,所费更巨。”道光帝害怕日后花费更多,这才念在南学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份上批准修缮。
咸丰年间,国子监及南学的境况可谓是陷入低谷。无论是教职人员和学生的质量,还是办学经费及师生的补助,都极大的下跌,以致南学的运转几乎难以为继。整个咸丰时期几乎都在紧张的战事中度过,咸丰皇帝于道光三十年(1850年)即位,但咸丰元年(1851年)即爆发了太平天国起义。咸丰三年南京失守后,清政府丧失了江南这片主要的赋税补给基地,财政上陷于窘迫的境地。咸丰六年(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更使得清政府内外交困,财政上极度紧张。由于战事紧张,朝廷缺钱,咸丰皇帝为补给军需不得不多方筹措。教育虽是立国之本,但此时在咸丰的眼中必须让位给迫在眉睫的军事问题。为此,扩大财路与节省开支的措施也轮到了国子监的头上。这其中主要有两项措施对国子监和南学的正常运转造成了重大打击。
其一,是放宽捐纳国子监官员及贡监生的限制,造成南学教师学生质量严重下滑。咸丰之前,也一直有捐监存在,但是对于捐监生户部执照、监照的更换和查验比较严格。比如遇到乡试捐监生必须将执照呈验核查,过期者必须补办齐全。咸丰年间则逐步大幅放宽规定,咸丰二年准许新捐纳的贡监生可不必查验执照,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即可参加乡试。咸丰六年(1856年),为了支援军需,在火器营报捐岁贡,等同于正途出身,“准其报捐内阁中书、国子监学正学录,并准其捐正印等官”。既然国子监的中下级官员可以花钱买到,又有对捐纳贡监生的宽松政策,就必然导致南学培养人才的质量下降。
其二,是大幅削减国子监廪给和学生膏火银,使得南学师生生活陷入困顿,无法继续学业。根据定例,南学建立后清廷由户部“岁发帑银六千两给诸生膏火”,咸丰四年却仅仅折发一千二百两。这使得南学士子的经济状况顿时拮据起来,只得外出兼职以资糊口,以致学业荒废。
在运转艰难的情境下,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从安定门攻入北京城后驻扎在国子监一带,又直接造成了国子监南学的瘫痪。
国子监南学历经嘉庆、道光、咸丰三朝逐步衰落,嘉道两朝学制相沿不改,各项规定逐渐变成一纸空文,积习相沿,学务日渐废弛,学风日益不振,又添咸丰朝两项弊端及英法联军的占领,则彻底跌入谷底。
随着咸丰朝战事的过去,清政府洋务运动的开展,满清王朝走入了一段“同光中兴”小有恢复的时期。在同治、光绪两朝这段时期内,清政府对国子监做出了一系列整顿措施,用以恢复太学的元气继续为国家培养人才。这些举措恰是针对咸丰朝的两项弊端而来。
一是收紧对学制的执行力度,整顿学务。早在道光末年,皇帝就曾下诏整饬南学住学者百余人,但“监规颓废已久,迄难振作”。同治二年(1863年),针对南学“并无生徒肄业,期满仅寻数人赴监,谓之交功课,其实并无功课可交,即可得官”的局面,清廷下令国子监必须认真整顿,严革核查监生功课及出勤,实施奖惩。凡月考点名之时,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必须上堂识认学生,严防冒名顶替。考取新班的学生,也由各堂助教查验各生年貌籍贯。若发现有冒名顶替者,惟本堂助教、学正学录是问。上课的学生,须随身带有执照,以备随时查验。同治九年,确定四十个名额,只考选文行优异的学生令其居住南学,并严立课程,凡不守学规的学生随时淘汰除名。同时还专派助教一名居住南学每日严加约束稽查。同治十二年十月,针对国子监乡试录送太滥的状况,清廷又大力整顿士习文风,严定国子监乡试录送人数,不得滥送。光绪九年,严查南学冒名顶替,对各衙门官员给南学士子所出证明字据及学生监照认真核对查验,顶替之人及为之具结的官员参处严办。光绪十年(1884年)又颁定《录科防弊章程》,在乡试上收紧了对国子监考生身份的核查,杜绝重考现象,严明并加大对违规者的惩罚。
二是恢复并加大办学经费拨款,提高学生膏火银和奖赏力度。同治二年,南学学生膏火奖赏等项由户部实发增至三千两。内班生膏火银每月一两,外班生二钱,内班生还能在冬季十一、十二两个月领到煤炭银二钱五分。月考也从优奖赏,一等一名四两,二三名三两,四五名二两,六至十名一两,十一名至二等一名八钱。自同治九年开始,赏银又恢复到咸丰四年以前的旧额,每年发给实银六千两,派驻南学的助教月薪提升至十两。此时琉球官学生也已入监读书并同内班生一样居住南学。清廷又特拨琉球官学津贴五百两,规定在琉球官学生学成归国后,除对考取前列的琉球学生加给奖赏外,剩余津贴提归南学。这无形中又增加了南学的经费。光绪二年(1876年),又增加南学常住学生名额二十名,共计六十名,强调每年赏银六千两仍须按库平实发。八旗官学原本自有月考季考奖赏,国子监又曾给予津贴增加八旗官学生考试的赏银,光绪九年清廷将这部分银两裁撤,归入南学,全部用于增加南学学生的考试奖赏。光绪十二年,南学学生的膏火银增至每名每月八两,此外尚有用于校录、内外班奖赏及周济贫困生的款项每月三百余两。
同光年间的整顿,极大的改善了国子监南学的境况。经济上的保障和奖励不仅使南学士子能够衣食无忧潜心向学,也使得南学再次有能力修理房屋、制备器具、添设夫役,用来改善士子们的读书生活环境。学制上的严格执行又使得浮华的学风逐渐褪去,转向务实。同治元年在考试命题上兼考策论,“用经、史、性理诸书命题,奖励留心时务者”。以后随着名额的限定、赏银的恢复及膏火银的提升,文风又稍稍兴起。光绪十一年又允许各省举人入监,叫做“举监”,其后举人、贡监生均得入监,等待国家的选拔。可以说,同光年间清廷对国子监南学的整顿和支持又基本恢复了南学为国家培养士子造就人才的功能,其局面颇为兴盛,培养了一批人才。例如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中举后入学国子监的举监严寅亮,日后出任清廷宗室官学教习,兼国子监南学斋长。其书法雄强劲健、独辟蹊径。他是颐和园门额擘窠大书的实际题写人。园中匾额18方,楹联23副,也均出自他的手笔。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随着中国近代化转型的深入,南学士子仍局限在闭门造车的帖括之学,不仅是学习内容、治事方法,其眼界视野、思想观念更是停留在过去,鲜于变通。国子监南学的主要功能就是为国家兴学育才,但培养出来的学子早已不符合国家社会在近代转型中的人才需求。其主要功能的丧失显示出南学已落后于时代,无法与时俱进。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监臣也曾试图于南学添设科学,但终究未及实现便随着国子监与科举的裁撤废除而改作他用。
三、晚清民国以来的演变
光绪末年以来,随着科举的废除和国子监的裁撤,南学也丧失了其承担的供国子监师生读书住宿的职能而用作他途。在从国子监脱离出来之后,南学这块地方仍先后成为过不同文化单位的驻地,直至其原有的院落房屋完全毁坏湮没。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戊戌变法对中国近代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虽然变法失败,只保留了京师大学堂,但是学习西学开始成为教育的主流。随着近代性质学堂的不断涌现,办学模式、学校管理及教学内容上均开始向近代化迈进。反观国子监的教育却依然故我、墨守成规,专讲究做文章,而毫无实用。后来南学稍改章程、按照学堂的办法添练体操居然也成了新闻,却因贡监生的年龄过大而难见功效。可见南学已经逐渐式微了。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之变,八国联军分别从安定门、东直门、朝阳门、东便门、广渠门攻入北京并实行分区占领。东城区北部包括国子监南学被日军占领。联军占领北京后大肆烧杀抢掠,为了不受亡国之辱,曾当过国子监祭酒并在任上发现甲骨文的著名学者王懿荣自杀殉国,时任国子监祭酒熙元也“目击时艰,忧愤难已,仰药殉难”。南学师生也无法入学读书而逃亡四散。距上次被英法联军占领后四十年,南学又再次陷入瘫痪的境地。
辛丑议和之后,清廷各个衙署各项规制均有待恢复。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时任工部尚书的张百熙奏请将京师大学堂与国子监南北两学归并一处,以国子监衙署为基址拓广之,将国子监衙门正名为大学。在教学上“招集京外通博之才酌採中西有益政治各种学问严定章程,重在中学而以西学辅之,实事求是”,期望十年之后能有人才出乎其间。如此,则既能恢复国子监南学,又能促使古代官学向近代大学教育转变。这种努力固然是好的,但终因时局艰危而未能成行。光绪三十年(1904年),国子监南学设立满蒙学堂,从而取消了南学肄业学子。在清廷设立学部、国子监被裁并入后,该学堂附属于八旗第三及第六两小学,其后并入西城丰盛胡同设立的满蒙文高等学堂(后改为筹边学校)。至此,国子监下属的南学就完全不存在了。
在向近代教育转型的过程中,清廷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了科举,并于年底设立了学部,用以统率各省次第兴办的新式学堂。同时裁撤最高学府国子监,“所有该监事务,即归并学部。其余未尽事宜,著该尚书等即行妥议具奏。”这其中的“未尽事宜”,自然包括国子监衙署、南学的日后用途和南学士子们的出路。国子监归并学部后,“设国子丞一人,秩正四品,总司文庙、辟雍殿一切礼仪事物,”还设有典簿、典籍、奉祀官、通赞官、书记官等人员来维持国子监和孔庙的正常运转。光绪三十二年,学部即奏请将南学改为师范学堂,用以符合兴办新学的时代趋势。对于旧日南学的学生,学部也设法给予一部分出路和安置:对于学业已满三年,但仍滞留京师无力回乡的学生,本多系贡监生,符合吏部考职的旧例,允许学部及督同国子监丞严加考试,文理通达者即可咨送吏部授以州吏目典史等官。这其中举人可不拘科分年限由学部直接咨送吏部。至于其他五贡廪贡仍照旧例咨送吏部以教谕训导选用。(责任编辑:墨翰)